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办法
*三条 本企业系统有独立核算的部门和单位均属财务收支审计法范围。包括本企业各直属企业及其所属单位。 各级审计部门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职权,向本单位主要**和上级审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企业所属的直属单位尚未建立审计机构的,由本企业审计**办公室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监督。
*四条 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包括财务报表及其反映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和费用、利润,以及被审计财务事项有关的经济活动。
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2工作任务 负责对公司各独立核算单位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综合性审查并做出客观评价。 3工作职责 3.1根据审计工作安排,制定财务收支审计计划和实施方案; 3.2拟定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专人组成审计小组; 3.3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3日之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 3.4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 3.4.1对取得和自制的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合理、有效进行审计。 3.4.2对编制记账凭证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进行审计。 3.4.3对会计账簿设置、登记的准确性进行审计。 3.4.4对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健全、有效性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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